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二)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三)是公认的技术骨干,能较好完成有一定难度的专业技术工作,或参与本集团公司以上课题研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具备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须达到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完成国家部委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
2.获市厅级以上表彰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县、(市、区)科技奖励一等奖(前6名)1次。
3.参与完成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或完成(前6名)省级科技项目子课题1项,通过结题验收;或完成(前6名)市厅级本专业重点科技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
4.作为技术骨干主持的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奖”1项;或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甘肃建投科技进步一等奖或二等奖1次;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甘肃建投科技进步三等奖1次。
5.获得本专业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1次。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2项
1.作为主要起草人(前10名)完成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地方标准、定额、图集1项;或完成(前7名)甘肃建投企业标准、定额、图集1项:或参与完成(前5名)甘肃建投出资企业的企业标准、定额、图集1项。
2.作为定额内人员,参与完成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工法1项;或作为定额内人员,完成甘肃建投优秀工法1项。
3.参与完成国家(定额内人员)、省(前10名)、市(前8名)、区(前5名)等各级政府立项的科技项目1项(以结题、验收证书为准);或参与完成(前8名)甘肃建投批准立项的本专业科技项目1项(以验收证书为准);或参与完成(前8名)企业自主研发的科技项目1项(以省科技厅指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为准)。
4.获得与本人专业技术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前4名)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
5.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市州优质工程奖1项;或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甘肃建投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示范工程四星级1次;或作为完成人(前6名),获甘肃建投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示范工程三星级1次;或作为完成人(前4名),获甘肃建投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示范工程二星级1次;或作为完成人(前2名),获甘肃建投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示范工程一星级1次。
6.作为主要设计人完成1项大型工程或3项中型工程,或1项中型工程和5项小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并完成1项大型工程或2项中型工程或3项小型工程的施工;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2项中型工程或3项小型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文件。
7.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4项中型工程项目或8项小型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等之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或交(竣)工使用。
8.作为检测项目技术人员,近4年内累计完成技术报告合同额达到200万元,其中科技创新类或技术创新应用类达到40万元;或作为工程咨询技术人员完成1项大型项目、2项中型项目,或3项小型项目的工程咨询,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确认。
9.作为建筑工程材料、产品设备类技术人员(实验人员)近5年内累计完成建筑工程材料、产品设备销售合同额达到5000 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类或技术创新应用类须达到100万元(需提供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的证明材料和与之相对应的技术合同进行佐证)。
10.完成能够体现本人主要工作业绩的技术工作报告1份,并撰写与专业工作经历或业绩相符的论文1篇(不要求发表);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录入《甘肃建投青年知识分子学术论坛论文集》1篇(按照论文符合要求对待,无需另行撰写职称论文)。
以上业绩条件1-5项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标准。其他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
不具备规定学历、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专业明显不对口等,可以单破、双破、多破。凡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任职2年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首先要符合本条件标准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一项再增加业绩条件标准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2项,论文、著作、表彰(荣誉称号)等不得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