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奖励、表彰;或主持完成本专业相关领域重要项目,能够解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

(二)科研能力较强,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本专业相关研究成果推动集团公司发展。

(三)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编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四)学术水平较高。主编过公开出版的列入计划的建设工程专业教材,或公开出版建设工程专业相关专著或发表建设工程专业相关论文。

(五)是全省本行业某一领域的业务、技术骨干,或培养、指导青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突出成绩。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任工程师满5年。

(二)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任工程师满5年。

(三)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须达到(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一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三等奖(前3名)1次;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三等奖(第4名以后定额内人员)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7名)国家部委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或完成(前6名)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科技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2.省级。获省级表彰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省级科技奖励特等、一等、二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三等奖(前2名)1次,参考其他业绩;或获省工业优秀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奖特等奖(前3名)1次;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三等奖(第3名以后定额内人员)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省工业优秀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特等奖(第4名以后定额内人员)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3.市厅级。获市厅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 1-13项业绩1项;或获市厅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前2名)、省工业优秀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奖、省工业设计大赛奖一、二等奖(前2名)1次,或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1次,或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二等奖(前5名)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市厅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第3名以后定额内人员)、省工业优秀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奖、省工业设计大赛奖一、二等奖(第3名以后定额内人员)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或获甘肃建投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前2名)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

4.获得集团公司授予的“劳模”称号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其中有1-13项业绩1项)。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

1.完成(前10名)由国家部委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或完成(前8名)省市场监管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1项;或完成(前3名)颁布实施的甘肃建投企业标准2项。

2.完成(前6名)省科技厅下达的省级科技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或完成(前2名)省级科技项目子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完成(前4名)市厅级本专业科技项目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完成(前4名)甘肃建投批准立项的本专业科技项目2项,并通过结题验收。

4.获得市厅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前2名)1次,或获县(市、区)科技奖励一等奖(前2名)2次;或获甘肃建投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前2名)1次。

5.完成(前7名)国家部委认定的工程工法1项;或作为定额内人员,完成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工法2项;或作为定额内人员,完成甘肃建投优秀工法2项。

6.获国家发明专利(前3名)1项;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上述专利必须与本专业相关,其中至少有1项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并提供佐证转化的依据。

7.获甘肃建投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示范工程四星级(前5名)1次或三星级(前3名)1次或二星级(第1名)1次;或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安全负责人获得“甘肃建投杯”一等奖、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

8.获得本专业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1次。

9.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安全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4项中型工程的施工;或作为项目负责或咨询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大型项目,或1项大型项目和2项中型项目,或5项小型项目的工程咨询,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确认;或作为工程主要负责人,组织或主持2项以上大型工程,或1项以上大型工程和2项以上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并以本人为主编制了主要技术管理资料。

10.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承担并完成2项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中型工程,或5项中型工程的勘察设计;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2个大型工程,或1项大型工程和3项中型工程,或5项中型工程,或7个小型项目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11.完成6项大型工程项目或11项中型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等之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或交(竣)工使用。

12.作为检测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累计完成技术报告合同额达到350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类或技术创新应用类须达到100万元(需提供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的证明材料和与之相对应的技术合同进行佐证)。

13.作为建筑工程材料、产品设备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实验室主任)近5年内累计完成建筑工程材料、产品设备销售合同额达到1亿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类或技术创新应用类须达到200万元(需提供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的证明材料和与之相对应的技术合同进行佐证)。

14.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译著)、列入省上计划的教材一部;合作完成的,其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

15.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主持完成省委、省政府认可的研究报告1篇,并发表省级论文1篇;或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纳或获市厅级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1项。

16.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依据),至少1名获二级单位以上授予的先进称号1次。

17.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常务理事5年以上;或受聘为省级学术期刊编委3年以上,或担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3年以上。

以上业绩条件1-8项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标准。其他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


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可选用下列条件之一进行答辩:

(一)高质量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交的总结,须由2名本专业在职正高级工程师诚信签署其是否具备高级工程师水平的推荐意见;其他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总结,须由2名本专业在职正高级工程师或任职满5年并具有建设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的本专业在职高级工程师诚信签署其是否具备高级工程师水平的推荐意见。推荐专家须持全省范围有效资格证书)。

(二)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已发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标准或地方定额;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已发布实施的标准图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已发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本专业专利。

(四)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

(五)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主要是指: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达不到任低一级职称年限(规定了专业总年限的包括专业总年限)、专业明显不对口等,但业绩贡献突出,是集团公司系统内的业务骨干,可破格(单破、双破、多破)晋升。凡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首先要符合本评价条件标准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一项再增加业绩条件标准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2项(其中至少有1-8项业绩中的1项),论文、著作、表彰(荣誉称号)等不得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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