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功底,学术造诣或技术实践能力强,在教学科研支撑上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很强的实验创新能力,取得突出的实验业绩成果。能够针对实验工作提出建设性构想,对实验技术、实验能力以及实验室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能够主持重要实验项目或研究项目,或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研制改造实验仪器设备、大型应用系统或开发大型仪器设备功能,解决关键问题;能够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高级实验师满5 年。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职称评价时视同为大学本科学历。


须达到下列(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国家级。获国家级表彰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国家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定额内人员);或完成(前5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参考其他业绩。

2.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9项业绩1项;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第6名以后定额内人员)、二等奖(第5名以后定额内人员)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三等奖(前3名)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或完成(前4名)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科技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部委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3.省级。获省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9 项业绩1项;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第5名以后定额内人员)、二等奖(第4名以后定额内人员)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前2名)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或完成(前2名)省级科技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或主持(前2名)制定地方标准或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9项至少占1项):

1.作为前2名,获市厅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1项;或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厅级项目3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至少有1项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2.担任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或连续担任副主任3年以上,在实验室建设或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所在实验室被评为优秀类省级重点实验室;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制定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且该实验室通过建设验收。

3.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1项,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或前述智库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纳3项。

4.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项目转让(技术转让合同以市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交易额累计到账 5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到账100万元;或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转化后创造的收益5年累计达到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提供与成果拥有者直接相关的成果权属证明、技术合同、发票及入账银行回单原件、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转化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作为技术推广第一负责人,引进国外、省外先进精密仪器设备或实验技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并取得良好的效果(需提供实例方案);或负责总价值为200万元及以上(其中一台仪器设备价值为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独立管理操作大型仪器开放机时≥2000小时/年(须提供单位备案的材料作为支撑)。

6.作为前2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件,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3件。前述专利和著作权登记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且至少有1件已应用于相关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或专用软件等,并提供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

7.作为项目合作单位第一完成人,利用新技术、新方法辅助完成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0项以上;或主持承担横向科研课题经费5年累计到账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项目下达立项通知文件及单位财务到账证明为据)。

8.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收录的本专业论文1篇;或作为第一作者、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 2篇以上;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在省级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

9.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译著)、列入国家部委计划的实验教材1部;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2万字(专著、译著需提前送审,经专家审核达不到相应职称水平的,不作为申报依据;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

10.本人研究的某项课题、项目、发明创造等,虽未列入计划、获奖,但确实解决了全省本行业、本领域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经业内3名及以上同行在职在岗正高级专家签订诚信承诺实名推荐。

11.获市厅级表彰2次,参考其它专业技术业绩。

12.担任国家专业学会及分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常务理事5年以上;或担任国内核心刊物主编、副主编3年以上;或担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5年以上;或担任国家级科技创业导师3年以上。

13.培养指导至少3名实验技术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至少1名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

14.本人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或取得名次,或参加全国性本学科专业、科技竞赛活动、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一等奖以上1次。

15.作为第一负责人,引领带动教学团队获评省级教学团队,或省级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或主持(第1名)市厅级教学成果培育、教学改革研究、创业创新教育项目2项。

16.任现职前曾获全国性表彰或科技奖励的,参考其它业绩。

以上业绩条件8-16项达到1次计算为1项,超过部分不累计计算。


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可用体现本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代替论文答辩,包括:具有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调研报告、建言献策报告、技术标准、专利、实施细则、操作规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计划、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创新成果等。


主要是指:不具备规定学历、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未到达规定的总专业年限、专业明显不对口等,但任现职后工作业绩贡献突出,可单破、双破、多破。破格晋升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聘用1年。

破格申报人员须符合本条件标准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再增加业绩条件标准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1-9项中的2项,论文、著作、表彰等不得累计计算。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