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章,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长期从事工艺美术发掘、传承、保护、管理、研究、创新、发展、人才培养等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相关重大项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工艺美术生产、制作或自主创新方面作出了贡献,发挥了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5年。


须具备下列(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二等奖(第5名以后定额内人员,前4名可按特殊人才申报)1项,或三等奖(前3名)1项;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三等奖(第4名以后定额内人员)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作品获得中央国家机关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中,工艺美术类全国一等奖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第1名)获国际、全国性专业评比银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者铜奖(三等奖)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5名)国家部委等部门下达的全国性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5名)国家部委颁布的行业标准1项。

2.省级。获省级表彰1次;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第4名以后定额内人员,前3名可按特殊人才申报)1项,或三等奖(前2名)1项;或获省科技奖励三等奖(第3名以后定额内人员)1项并取得第(二)1项业绩;或经省(部)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省(部)级工艺美术类评比一等奖4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第1名)获省级专业评比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 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三等奖2项并取得第

(二)款业绩2项;或完成(前3名)省级项目1项并取得第

(二)款业绩2项;或主持(前3名)制定由省市场监管部门颁布的地方标准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被授予省工艺美术大师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取得第

(二)款业绩1项。

3.市厅级。获市厅级表彰2次;或获市厅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市厅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前2名)1 项;或获市厅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第3名以后定额内人员)1 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前2名)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第1名)获市厅级专业评比二等奖以上2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或完成(前2名)市厅级课题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9项至少占1项):

1.作为主创人员(前2名)参与创作的作品中1件被用于重要国事活动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或1件被国家级或省部级专业艺术馆收藏。或作为主创人员(前2名)参与创作的作品中2件(套)被市厅级专业艺术馆收藏。

2.作为前2名,获县区级科技奖励一等奖2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本人主持的艺术设计获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设计)奖1项。

4.作为前2名,完成未列入省计划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1项,通过省直厅局或市州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文件为准),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5.组织(前3名)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失传传统技艺1项。

6.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上述至少有1项专利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7.独立创作的工艺美术作品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省内个人纳税额累计达50万元以上。

8.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负责人,近三年吸纳就业5人以上,未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9.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2项,获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厅级以上部门采纳。

10.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发表论文2篇。

11.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译著)、列入省计划的教材1部;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专著、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

12.获得县区级表彰2次。

13.主持解决了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经3名及以上同行业在职在岗正高级专家实名推荐。

14.担任省级专业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常务理事5年以上;或担任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连续以上;担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3年以上。

15.培养指导至少2名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至少1名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

1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得3次优秀等次。

17.任现职前曾获省级表彰或省级科技奖励的,参考其他业绩。


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可用体现本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业绩成果代替论文答辩,包括:高质量工作总结、课题、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成果等。


主要是指: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未到达规定的总专业年限等,但任现职后工作业绩贡献突出,可以单破、双破、多破。破格晋升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任职1年(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除外)且由2名正高级工艺美术师或本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人员,首先要具备本评价条件标准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再增加业绩1项或第(二)款1-9项中的2项,论文、著作、表彰等不得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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