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主要研究方法,在基础理论或应用对策方面有科研工作经历,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任研究实习员满2年。
(三)具备本专业或相近相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任研究实习员满4年。
任现职以来,须达到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获市厅级表彰1次,参考其他业绩;或获市厅级科技奖励1次。
2.参与完成市厅级社科领域课题项目2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2项(其中1-3项至少占1项):
1.本人在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中撰写字数5万字以上。
2.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刊物全文转载1篇。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学术期刊或省级党报理论版发表论文2篇。
4.年度考核获2次以上优秀等次。
5.参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获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6.作为前 2名作者完成的研究成果获县(市、区)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县(市、区)级以上部门采纳1项。
以上业绩条件标准第4-6 项每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累计计算。
能够独立发表论文或撰写研究报告,或参与本学科相关领域的课题或项目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主要是指:不具备规定学历、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专业明显不对口等,但任现职后工作业绩贡献突出,可以单破、双破、多破。破格晋升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聘用2年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首先要符合本条件标准正常晋升业绩贡献项数,之后每破1项再增加业绩条件标准第(一)款1项或第(二)款2项(其中1-3项至少占1项),论文、著作、荣誉称号等不得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