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本专业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教学方法,教育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较好。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要求,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任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满4年。
(二)具备大专学历且具有累计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任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满4年。
全省有效职称须达到下列条件标准2项:
1.胜任1门以上课程讲授,教学评估结果良好。
2.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1次。
3.本人或者本人辅导的学生或集体参加县(市、区)级以上本专业竞赛1次,或参加校级本专业竞赛并获校级表彰1次。
4.本人独立或作为第1作者,撰写的本专业论文在校内交流1篇以上,或在公开发行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5.获年度考核1次优秀。
6.担任班主任1年以上,经学校考核胜任班主任工作。
7.在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获学校表彰。
8.作为前2名完成人获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项。
9.作为定额内人员参与完成县(市、区)级以上科研成果、研究课题、产品标准、规程规范等项目1项。
10.教育教学方法独特、效果好,经2名及以上本专业取得全省范围有效职称资格、在编在岗满3年的高级讲师签订诚信承诺实名推荐。
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但要独立撰写能够体现讲师专业技术水平的高质量工作总结1份。
主要是指:不具备规定学历、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但任现职后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可单破、双破。破格晋升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须至少在低一级岗位聘用满1年。单破须达到业绩5项;双破须达到业绩7项,所有业绩项目均不重复计算。